闽侯法院第三党支部在张峰书记的带领下多次获得先进党支部称号,第三党支部的全体党员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针对面对服务基层群众的现状,全体党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传统作风,心甘情愿成为默默无闻的社会转型时期司法事业的建设者。2010年人均办案量达到110件以上,为审判工作做了突出的贡献。陈方盟同志作为优秀支部的优秀代表,多次获得“十佳公务员”、“全省法院优秀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从他的工作态度、生活作风既能折射出第三支部全体党员的共性,也能体现出其自身的个性。陈方盟同志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能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其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在不断提高。陈方盟同志能贯彻公正高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

  近年来,各基层法庭的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在短期无法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情况下,陈方盟同志充分认识到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为调解工作做得好,既可以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纷争,也可以缓解法院的执行压力,还实现了司法为民的目的。2010年,陈方盟同志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38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147件,调撤率达64.5%;无案件发回重审。在所审理的大量案件中,通过不断地摸索与总结,陈方盟同志积累了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如在伤害赔偿案件中,双方情绪对立,都有一种誓死把官司打到底的心理,这种情况就要用冷处理的方法,等双方情绪稳定了再调解。又如在债务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表示若债务人在短期内付款,可放弃部分债权,但又担心债务人不能在短期内付款。此时,陈方盟同志采取附条件调解的方法,建议当事人约定若债务人不能按时付款仍应按全额履行并支付罚金。双方对这种方案都比较容易接受。还有让当事人换位思考方法,俗话所说的“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的方法,是通过角色的互换,让自己去感受对方的心理,使之了解、体谅对方,缩短与对方的心理差距,缓解对立情绪,进而使被劝说者改变态度的调解方法,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陈方盟同志能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能用铁的纪律约束自己,顶住了多方面的说情、送礼和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在生活上,面对领导和同事的批评和建议,能继续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妥善处理与同事的关系。同时,积极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坚持谨慎交友。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我们要向身边优秀的支部学习、身边优秀的党员学习、看齐,成为一名有力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