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全省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改革的部署要求,202011日起,闽侯法院集中管辖原属连江法院、闽清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部分坚持在闽侯法院起诉的原属闽侯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202146日,闽侯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综合庭庭长林孔亮通报闽侯法院2020年闽侯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成效,并首次发布《2020年闽侯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通过梳理审判概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工作展望、典型案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总体概况

2020年闽侯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闽侯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妥善解决行政纠纷,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落地落实,加强对城建拆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司法服务保障,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0年,闽侯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4,审结112。其中诉讼案件101,审结99,审结案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6、撤销或确认违法37,裁定准予撤诉21,按撤诉处理3、驳回起诉20、不予立案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4,出庭应诉率83.17%。一审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7,败诉率37.37%

互联互通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协作

为进一步推动闽侯县依法行政工作及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闽侯法院联合县政府、仓山法院开展依法行政法治讲座,被闽侯县委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学习专题。

主动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及时出台服务保障举措,发布系列法律风险告知书,推动一线防控工作,作为闽侯经验被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刊发,并专报时任省委书记于伟国,有关举措得到省领导批示。全力保障“百日攻坚”,司法助力“新违建,零容忍”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加强“两违”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合理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法治宣传,制作并发放工作宣传册、拒不配合法律风险告知书,依托“两微一网”等新媒体平台解读有关法律政策,深入村居街道宣传引导。成立滨江巡回法庭,下沉审判力量,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和诉调对接网格行动,把行政调解挺在前面,源头化解涉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分家析产等纠纷38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

实质化解丨推动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

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在案件审理中,闽侯法院坚持合法性审查,同时加大各类案件协调化解力度,经协调原告撤诉的案件有21件,占结案总数的21.21%

立足多元化解工作,完善重点项目诉调对接机制,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化解模式,妥善化解涉“房屋结构安全百日攻坚”的行政案件7件,开展行政诉讼附带民事争议调解25件,发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建议函7份,司法建议1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引入公益组织参与生态公益修复的积极性。联合高新区市场监督局开展冷链等食品安全法治宣传和专项督察活动,开展专项联合法治宣传大型活动3场。做好重大风险防控,通过矛盾化解和风险稳控,做到实时掌握信访人员动态,为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宣传民法典丨聚焦民法典对行政执法新要求

积极组织学习民法典活动,把民法典宣传实施与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行政机关法治工作符合民法典规范,院长受邀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作民法典专题宣讲。

精心打造“先锋论坛”等司法新阵地,与省法院、县委文明办共同设立福建法院首个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34场,培训1780余人次。2020年开展行政诉讼附带民事争议化解中,联合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拍摄节目2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依法行政理念,增进和群众互动,注重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社会效果。

下一阶段,闽侯法院将紧紧围绕重点中心工作,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联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指引,全流程推进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强化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组织建设工作。继续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异地管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审理法院、原管辖法院和当地政府等各方作用。今后,闽侯法院将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更高站位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全力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助力地域社会治理效能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