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学毕业,懵懵懂懂地挤进了法院,一晃五年过去了,自己结了婚也当了妈,不知觉间就已经成了单位的“老人”,成了别人的“姐”。

  这些年来若要找一个和我那逝去的青春联系最为密切的词语,我想,“当事人”应该是最好的概括。无论过去我是书记员也好,现在是助理审判员也好,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者,总是在为当事人的事费神、为当事人的事忙碌,好也好、坏也罢,不可否认的是,当事人就是我工作的见证者。因为几乎每一天都在和他们打交道,解决当事人的事就是我的工作,没有当事人,我的工作就没有鲜活生动的对象。虽然我有时也会感叹当事人太奇葩、太不可理喻、太目中无法,但我清楚让当事人知道什么是法律也是我的责任,法律不可能因为“人才常有、奇葩难遇”就改变它的原则,法律也不可能因为某人难缠就改变它的规则,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坚持和执着,相信当事人终会理解我的努力和付出。

  不知何时我已经能独立地、平静地面对各种类型的当事人了,或许只是因为见到的当事人多了的原因吧。有时候照照镜子,我会不自禁地感叹青春就这样流逝了,再也没有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了的勇气和资本了,现在的我,有时候就算是心中充满怒火,也能从嘴巴里讲出快乐、有些场合就算是眼中含着泪水我也能在脸上挂着笑容。有人说这就叫成熟,成熟的代价就是青春的流逝。这话或许是对的,但对于像我这样毕业就直接进入司法实务领域的人们而言,流逝的青春不仅仅要求我们置换来自己心智上的成熟,还更多的要求我们置换到在理论与实际、理想与现实、丑与美、善与恶的各种矛盾中寻求均衡与突破的能力,因为这些是法律人必备的素养。

  当案件太多的时候我也会麻木和无奈,也会感觉到日子似乎在一件又一件的案件中渐渐失去了激情与色彩,偶尔一两件棘手的案件似乎也不能在我波澜不惊的生活中激荡出太大的涟漪。有人说这就是“稳定的体制生活”,的确我的青春没有什么宏大的篇章,我解决的都是当事人的“小事”,但当案结事了之时、当当事人握手言和之时我内心也会有巨大的、真切的愉悦感和成就感。

  由于年轻,很多时候我也会感觉到力不从心,面对新一轮的司改甚至有些惶恐!或许已没有时间感慨青春易逝、颜容易老,或许没有时间去矫情、也没有太多空间去幻想,我能做的就是接受现实提升自我。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变得喜欢深夜独处,因为夜晚的静谧能让我集中精力去思考,也只有在静谧的夜晚我能放任自己的思绪对抗理性的暴戾并感受感性的美妙。

  青春流逝固然值得感伤,但真的努力过就不会太过伤感,成长是我们面临的永恒的话题。

  虽然案件数量激增而人手有限,但我坚持相信随着中国的法制发展一定会改变现状!

  虽然在审判实务中我会被各种困惑暴虐千万遍,但我主动学习待这些困难如初见!

  虽然从学校和学术到社会和工作很难对接无间,但我都在竭尽全力完美蜕变!

  谢谢,这些年陪我走过的当事人,是你们让我成长,让我成熟,让我竭尽全力完美蜕变。

  (闽侯法院 胡秀锦)